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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2015-07-24 09:45:09  

                       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一)符合《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民营(或中方控股50%以上)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    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    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申报的企业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    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   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资助金额:

省资助20-50万、国家资助50-100万

申请时间:6月、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