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投资方:
(1)为自然人,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复印件(填写交给登记机关的表格)
5、租赁合同复印件(要地址已经备案好的)或无偿提供房屋使用证明及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要确保地址可以用于公司办公用)
6、银行余额通知书原件(白色的第二联)(询证后银行那边提供)
7、银行进账单(回单)复印件(收款凭证回单)
8、银行询证函原件(银行函证后给第一联和第三联)(由事务所提供)
9、验资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事务所留一份)(由事务所提供)
10、验资事项声明书(由事务所提供,客户盖章或签名后交回事务所)
11、被验资单位大股东声明书(事务所提供,客户盖章或签名后交回事务所)
12、资本金银行开户通知书/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没有可以不提供)
13、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需提供评估报告复印件(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财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注:
1、去银行函证时需要带上事务所提供的银行询证函(一式四联)、一份证明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客户那边要带印鉴章等资料
2、委托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需要提供上述所列的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股东的私章或在相应的签名处签名
3、资料准备或银行函证方面如有疑问,可致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