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哲会计 7X24小时为您服务 服务热线:027-82709259 400-070-9259 返回 打印

技术转让所得税的优惠条件

  2015-07-11 14:38:3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和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以下简称212号文件)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